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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0-10

来源:中国政府采购网

财库〔 2022 31
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人民检察院,各民主党派中央,有关人民团体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:

 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,财政部对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(财库〔 2013 189 号)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 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,联系电话: 010-68552389 。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修订情况对照表,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( www.ccgp.gov.cn )下载。


附件: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2022年印发)》   下载
   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修订情况对照表   下载

财政部
2022年9月2日